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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特灵片
日期:2018-12-05 09:50:54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1157
- 产品类别:中药
- 所在地区:广东潮州
- 剂型:片剂(薄膜衣)
- 规格:每片含小叶榕干浸膏0.18g,马来酸氯苯那敏0.7mg
- 生产地址:1、广东省潮州市西荣路40号。2、汕头市揭阳路28号
- 批准日期:2015-05-05
- 药品本位码:86900288001228
相关疾病
慢性支气管炎,慢性支气管炎
适应症
镇咳,祛痰,平喘,消炎。本品主要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。
不良反应
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。
禁忌
孕妇禁用。
注意事项
1.忌烟﹑酒及辛辣﹑生冷﹑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有支气管扩张﹑肺脓疡﹑肺心病﹑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.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。膀胱颈梗阻﹑甲状腺功能亢进﹑青光眼﹑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﹑车﹑船﹑从事高空作业﹑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5.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﹑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6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类型
OTC甲类
医保
非医保
外用药
否
有效期
24个月
国家/地区
国产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孕妇禁用。
儿童用药
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老人用药
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物过量
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。
药物毒理
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药代动力学
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贮藏
密封,置阴凉处保存。
执行标准
部标十四册
用法用量
口服,一次3片,一日2次。